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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都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

二、概况

夏都街道位于禹州市城区西南部,为禹州市城区四街道之一。东南距郑尧高速入口8公里,省道S231、S237路在此交汇,三洋铁路贯穿全境,交通便利,南水北调总干渠自辖区西部南北穿过。辖区内四纵四横街道均为禹州市区主干道,商贾云集,物流丰富,楼院毗邻,厂房相接,享有禹州“金三角”之美誉。辖区面积12.8平方公里,全办辖12个社区,69个居民小组,11520余户,户籍人口4.3万人,常住人口8.4万人。街道党工委下辖社区党委2个,党总支4个,基层党支部39个,党员1192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负责社区文化科普、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应急、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7.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为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服务、做好税源培植、组织管理辖区第二三产业和公共资产管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8.服务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发展规划,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应急和中心工作、上级交办件(各类信箱反馈件)等的督查落实催办等;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宣传与舆论工作,开展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街道环保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食品安全、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管理、基层治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合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权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办理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负责对各社区便民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9.社区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社会服务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城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指导督导各社区完成上级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社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制定城市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办法并指导实践;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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