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飞机造不如买,买不如租,这在当年可是有一定的市场。
首先造大飞机确实很费钱,也费时间,间接被运-10干掉的机型就有轰-6I/轰-8,这两款拉皮放大版本的“战略轰炸机”确实有成功的可能。而且四发版本的轰-6I,实际上已经完成试飞,从测试效果看比原型要强很多,除航电武器外基本性能相当于多年后的轰6K。更大型的6发轰-8,就是以轰-6I为基础再次放大改进,但是随着运-10的研制所有资源优先供应,这就间接造成轰-8不得不下马。
其次麦道横插一腿,1978年8月,中国驻美联处反馈称,麦道公司愿意以贸易补偿方式向中方出售DC-9/10旅客机。只要中方同意购买,那么麦道公司将出售DC-9技术专利,同时进行合作生产。这个建议立刻获得批准,接下来就是双方谈判,直到1985年3月31日,中美签订《合作生产MD-82及其派生型飞机、联合研制先进技术支线飞行和补偿贸易总协议》及5个子协议。
协议首次有效期为12年,麦道公司给出的条件包括:在我国装配25架MD-82免收这批飞机技术转让特许费;安排补偿贸易额为中方向麦道支付总额的30%;联合研制一款先进支线客机用于向国际市场销售;参与到麦道公司新一代干线飞机研制计划等。看起来条件很诱人,可以通过参与研发获得更多技术,不过最后的结果是运-10被迫下线,中方根据麦道提供的零部件组装生产。
飞机没造几架,为此项目总计投入5.8亿美元,运-10客机需要的几千万元研制费用却得不到划拨,最后国产大飞机一等就是几十年。当然这运-10下马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科研能力以及基础工业,以及动力等无法配套也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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