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小传:(1903-1965),近代画家、作家。9岁入北平女中,15岁入贵族学校圣心学堂,17岁聘为外交部翻译,19岁下嫁王赓,后认识徐志摩,22岁,与王赓离婚。23岁,与徐志摩结婚。28岁,徐志摩飞机失事。此后34年,缁衣素服,闭门谢客。后来虽与翁瑞午同居,但坚持不婚。期间完成徐志摩文集编撰工作、留下画作100多幅、诗歌、文章若干,小说一篇。
—— 反 误 读 ——
这些年,陆小曼当「作女」典范,被各家鸡汤大v批来批去也是够了。他们无非是用人生是否成功和圆满来定义陆小曼。可细想会发现它从根上就错了:用外在定义内核,没有尊重生命的多样性。
陆小曼从一代名媛到晚年无依无靠,落寞归葬,就连沪上坟地都被捣毁夷平,人生之颠倒反复,确实让人唏嘘。按照世俗的成功法则,陆小曼的人生一败涂地,自然在他们眼中成了一手好牌被玩坏的低劣玩家。所以多数了解陆小曼生平的人,纷纷感慨陆小曼的人生高开低走,断崖式下滑。
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抛弃世俗的成功标准,只向着自我的内核去看陆小曼,会得到一个截然相反的结论:陆小曼早期的风光背后其实是自我的迷失,而徐志摩死后,在人生跌至最谷底的时候,她终于清醒认识并找到了自我。从这个意义上看,陆小曼的人生,是一个跳跃式的人格上升过程。
简单地说,陆小曼的一生可以划分四个阶段:待字闺中、下嫁王赓、徐志摩太太及徐志摩死后。
—— 待 字 闺 中 ——
我们看这时期的陆小曼,总容易想到风光无限这类溢美艳羡之词,然而陆小曼对此毫不留恋,反而自嘲说: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
陆小曼出身名门。父亲陆定,晚清举人,日本明治大学法律系毕业生,曾在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短暂任职;母亲吴曼华,常州望族吴家的名门闺秀,多才多艺,书法绘画精工。「小曼」的名字,取自母亲的闺名。
陆小曼出生,上天似乎铆足了劲要给她最好的:稀世美貌,名门身家,灵透性情,卓绝才华,似乎还嫌不够,怕陆家父母不够重视不够荣宠,在陆家一连生了8个孩子都相继夭折以后,才让陆小曼姗姗来迟。
八死一生的陆府独苗,再加上陆小曼幼年体征不足,偏又长得粉雕玉琢惹人喜爱,就这么一个又美又病的美人灯,病西施,可想而知她的幼年和少女时代是如何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陆小曼9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很不寻常的小事。父亲陆定被她的顽劣激怒,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自此,陆小曼闭门苦读,不消几年,诗文书画外语皆通,声名鹊起。单独说此事,是因为它反应了陆小曼的行为模式:天性散漫,不痛不发。
在家中,陆小曼是富贵千金大小姐;出来家门,她是「校园皇后」、「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胡适语)社交界名媛。十七八岁,陆小曼因为精通英语和法语,成为外交部的兼职翻译,见识的是各国顶级要人,更兼她能诗会画(现存一百多幅画作),能唱能演(通演京昆),在外交部三年,陆小曼的才能颇受赞赏,以致顾维钧感慨:
陆建三(陆定,号建三)的面孔,一点也不聪明,可是他女儿陆小曼却那样漂亮、聪明。
几代名门的陆家,因为韶光少女而名震京师。上陆家求亲的媒人,早已经把陆家门槛踏破无数。养在陆府的掌上明珠、北平城的「宠儿」陆小曼,在父母千挑万选之后,花落王赓。
—— 下 嫁 王 赓 ——
我们对王赓的印象是:一,帅气有才。艾森豪威尔的西点军校校友,第14名的优秀毕业生;二,绅士且深情。老婆出轨好友兼同门(王赓和徐志摩都是梁启超学生),不仅体面退出,前妻再婚还送大礼,而且徐志摩死后,王赓不计前嫌呵护照料希望复合。
对这段婚姻,陆小曼始终后悔。她后悔的不是辜负了大好青年王赓,而是糊里糊涂就嫁了,以致伤人伤己。
抛开对陆小曼出轨的成见和对王赓的同情,回到他二人的最初,我们会发现,这场婚姻是名气与名气的结合,跟感情无关。
彼时陆小曼是赫赫有名的美人名媛,而王赓是踩着七彩云朵从西方取经回来的至尊宝:8年留洋经历,普林斯顿大学哲学、文学学士、西点军校毕业生。可以说,在全国,有他这样深厚人文修养的军事人才,屈指可数。所以,王赓一回国,便受到跟他学识相匹配的重用:巴黎和会专员兼翻译官、航空局委员、陆军上校。
那时,王赓不过是26岁,真是少年得志。又因与陆家是江苏常州府的「乡谊」,长辈做主,两人从订婚到结婚,只短短一个月,名副其实的闪婚。
这里还不得不说王赓的家世。王赓出身平常,与他瞩目的前途和才华并存的,是「穷小子」背景的尴尬。因为太穷,王赓与陆小曼结婚的一应花销,都是女方出资。不得不说,家庭背景悬殊再加上闪婚,婚姻处处是隐患。
陆小曼不理解王赓的现实压力,埋怨他新婚都不懂体贴,照旧坚持一周六天工作制,不到深夜不回家;而王赓也不懂陆小曼的浪漫情调,把他俩的小家管理成一所微型军校。可以说,双方初次见面都是满意的,对对方有过期盼。王赓调任哈尔滨警察局局长,陆小曼嫁鸡随鸡,离开生活惯了的北京去哈尔滨,也是一种妥协。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很快两人争执不断,关系急剧恶化。
后来,陆小曼回忆这段婚姻生活,用了两个词:「假言假笑」、「强颜欢笑」。再之后,陆小曼遇上了她的天魔星——徐志摩。
—— 徐 志 摩 太 太 ——
1926年10月3日,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注定被后世铭记的婚礼,不是因为新郎新娘是徐志摩和陆小曼,而是因为梁启超的一番证婚词:
徐志摩、陆小曼,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结婚的,都是过来人了,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这火药味十足的证婚词,亘古未有。哪怕陆小曼的离婚已经取得了前夫王赓的谅解,但社会并不宽容。面对这样的现实压力,陆小曼不是迎面直上地奋起,而是屈从了自己的惯性:
我骄傲的天性……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在这样的心态趋势下,陆小曼对徐志摩的态度,呈现一种不理性状态,喜欢当众跟徐志摩亲昵:当着徐志摩父母的面,让徐志摩抱着上楼;当着徐志摩前妻张幼仪的面,撒娇喊徐志摩为“摩摩”……这些行为,感觉特像一场场幼稚的恩爱秀。
男女之事私密之极,一旦沦落成表演,说明已经穷途末路。秀恩爱死得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说徐志摩爱她宠她,是真。为了供养陆小曼的水果,大冬天十几样不重复给她四处淘换。
但徐志摩为人又太天真,去北京得空必上山看他的女神林徽音,每次看了必写信告诉陆小曼,林徽音瘦了,他跟陆小曼说他很心疼,林徽音胖了,欢快地告诉陆小曼他有多开心,甚至逛个妓院也把过程详详细细跟陆小曼交待清楚。还有北京那边的朋友背后如何说陆小曼不好甚至谁谁谁劝他离婚等等,这些糟心事他通通告诉陆小曼。
只能说,徐志摩这样的爱情,真不是一般女人能扛得住。
陆小曼当时执意留在上海,不想去北京,除了情敌林徽音在京城声誉日隆,相比之下她就是被痛打的落水狗;更重要的原因是,北京不少昔日朋友奉劝徐志摩离婚,她若过去免不了要虚与委蛇,也是尴尬。
一直受人追捧、高傲要强的陆小曼,内心也曾惶恐不安。
说陆小曼作,那是真作。
1929年,陆定夫妇已经完全破产,为了维持陆小曼抽大烟、捧戏子、下馆子,还有小洋楼的租金以及十几个仆人的日常开销,一个月的花费达600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9万多,粗略算下来,一年花销一百多万。
老婆留上海,工作在北京,徐志摩不得不两头跑,一年来回十几趟千里奔波,同时玩命地赶稿子,他的身体在急剧消耗。
但人的惰性和惯性太可怕了,陆小曼对徐志摩的劝阻,是明知正确转而恼羞成怒。
1931年11月18日,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执,陆小曼就手把烟袋子扔向徐志摩,没打中徐志摩,但他的眼镜却摔破了。徐志摩摔门而出。
陆小曼犹不解恨,给徐志摩写了一封决绝信。
次日徐志摩回家,看了信,跟岳母说了一会话,走了,他赶飞机回北京参加林徽音的一场演讲去。徐志摩走后,陆小曼后悔了,写了一封长信等着徐志摩回来,她想好好跟他谈一次。
可生活比戏剧多变、残酷,陆小曼等来的是徐志摩飞机失事的噩耗。
一切戛然而止。爱与恨,忏悔与拯救,都落空了。陆小曼要面对的,是长达34年的追悔,以及更长时间众人的唾弃和谩骂。
让陆小曼最难释怀的是,就算她那样用烟袋子砸了他,还写了决绝信,徐志摩坐飞机带在身边的,却是她的一幅山水画卷,诗人念念不忘想要陆小曼振作起来,发挥她的天才。
徐志摩死了,他所有的朋友、追随者都视陆小曼为罪魁祸首,纷纷与之绝交;徐志摩的父亲恨陆小曼入骨,连葬礼都不允许她参加。陆小曼虽哀痛不能自已,更兼悔恨交加,但不能与老人争执,只作为未亡人身份写就一幅挽联: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若故事就到这儿结束,陆小曼一生也并不值得我大写特写。
让我惊讶之处正在于人性之复杂诡秘。陆小曼此前冥顽不灵、任性散漫,遭此大难,却能就地振作,缁衣素服,闭门谢客,摈弃一切繁华热闹,只一心把自己过成徐志摩生前期待的样子:重新拿起画笔,拜贺天健、刘海粟为师;多方联系,开始编撰徐志摩文集;后来连鸦片烟瘾也给戒了。
拜师短短几个月后,陆小曼的绘画成绩斐然,已经能与老画家的画作一同面世卖钱。此后陆小曼绘画之路颇为顺畅:
1936年,加入中国女子书画会
1941年,举办个人画展,展出作品一百多幅
1949年,有两幅画入选新中国第一次全国画展
1955年,又有两幅画入选第二次全国画展
1958年,入上海中国画院,成为专业画师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陆小曼终于凭借自己的才能谋得独立以及社会认可。
给徐志摩出全集,「遗文编就答君心」,是陆小曼活下去的最大动力。
我们现代人可能觉得收集整理徐志摩全集是件很简单的事。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人出文集,尤其是全集,不像我们现在人从电脑里调集原稿这么轻松惬意。很多作家,他给出版社投稿是不留底稿的,如果是他人收集,还得一家家确认、索要。这个还不算难,最难的是私人通信,要一个个写信去问那些朋友,再等回信,对方肯不肯,就要看情况了。陆小曼光是问胡适要徐志摩的信件,去信五六趟,最后还是有些没要着,闹得有些不愉快。
再说说誊写。作者的原稿是没法直接给出版社用的,只能送稿的人先理顺、字迹誊写清楚才能交付编辑。陆小曼誊写稿子用的都是蝇头小楷,写起来特别耗神。而原稿因为写作随意或者年久磨损,有些字迹特别难认,所以我们经常看那时候的通信引用,中间会有空字符。但誊写的人是有义务尽可能把字认全,很磨人的耐性。
誊写徐志摩文稿和信件,对陆小曼来说,更深一层的是情感和心灵的折磨。有一个三千字的稿子,陆小曼花了三天时间才誊写完毕。第一天写的时候,陆小曼情难自已,哭得昏天黑地。人没了,但徐志摩曾经对她的爱却一字一句在眼前,这时候再面对,字字扎心。第二天陆小曼就病了,到第三天,又觉得该振作,该为了徐志摩把这事做完做漂亮,又挣扎起来接着抄完。后来陆小曼说起当时誊写时的心境,只说了一个字「怕」,特别说起抄到印象最深的一段话:
将来等你我大家老了,拿两本去印出来送给朋友们看,也好让大家知道我们从前是怎样的相爱。
带着物是人非的悲哀和悔恨,陆小曼就这么拖着病体一点点地做。到1936年左右,全集初稿完成,前后花了将近5年的时间。后来由胡适牵线,陆小曼将全部书稿托付给商务印书馆出版。
不料战争爆发,出版一事不得不拖延。抗战胜利后,陆小曼再问起出版一事,馆长却说书稿找不到了。
陆小曼一听,急火攻心,一下子就病倒了,一病又是一年多。病好了,陆小曼不死心,一再托人去商务印书馆搜寻,始终没有找到。直到1954年陆小曼才接到商务印书馆通知,说书稿找到了。但那时候因为政治原因,不让出版,原稿交还给陆小曼。陆小曼便小心收藏,盼着哪天政治风向起变化。直到临死,陆小曼殷切叮嘱朋友两件事:一件是徐志摩全集出版,一件是与徐志摩合葬。
期间有不少人向她求婚,陆小曼都一一婉拒。她与翁瑞午同居二十多年,受尽指责,翁瑞午也一再提议结婚,陆小曼始终不肯答应,相对于现世的名节,她更在意徐志摩遗孀的身份。
在陆小曼的卧室里,始终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几十年如一日,鲜花不断地供养祭奠着。如果说,与徐志摩的五年婚姻,陆小曼作天作地,有负彼此深情,那么,徐志摩死后三十几年,陆小曼的种种作为,漫长的救赎与补偿,也足够回报往日深情。
1965年,陆小曼病逝,生前唯一的心愿是与徐志摩合葬,被徐家后人拒绝。1988年,陆小曼坟墓迁葬苏州,与在海宁的徐志摩墓只能遥遥相望。此间和此后,有数位陆小曼的友人和同情者,企图跟徐家后人和海宁当局沟通合葬之事,均未果。
不得不让人感慨,世俗的阻力还是要用世俗的力量消解,如果陆小曼和徐志摩有一男半女,合葬之事应该顺理成章吧。
—— 杂议一:罪 与 罚 ——
看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心有戚戚。
故事很简单。一个不甚得意的中年男人,日常养家、陪老婆、逗孩子,过着忙碌又麻木的生活,闲时跟镇上的中年朋友喝酒、吸大麻,以此当作无聊人生的任性补偿。
一天半夜,他吸了大麻出门,再回来,家里火光冲天,三个孩子惨死在大火中,而起火的原因,是他high糊涂了,忘了把壁炉的隔火板竖起来。从此,他的人生一路灰暗。
这部电影看得我心惊肉跳:人生就像一次成形的雕像,任何一次失于小心的掌控,都会让它成为一件残次品,甚至面目全非。所以,我们只好安分守己过着每一天,同时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的下一代,如此,一代又一代,活得谨小慎微。
可是,总有一些人不愿意。不愿意谨小慎微、不相信命运的残酷,更想让生命活得自由、自我、恣意,更想做灿烂在夜空的焰火,哪怕燃烧自己,也在所不惜。最起码,在惩罚来临之前,他们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比如陆小曼。
其实冷静分析徐志摩飞机失事的前后曲折,只说陆小曼不肯去北京这事,会有所谅解。
徐志摩是1930年5月才有了北京的差事,那时候只是兼职,最后签约是9月份,10月徐志摩开始动员陆小曼搬家。
离婚再婚,对徐志摩影响不大,但北京的社交圈对陆小曼毫不客气,从梁启超而下,简直是痛打落水狗。可以说,北京是陆小曼这辈子最不想踏足的地方,自然轻易不肯屈就。
陆小曼一边是好强,不想说因为情敌、因为他们瞧不起所以不去北京,一边也是没办法,劝徐志摩离婚的都是徐志摩的好朋友,她不可能当徐志摩的面把这点戳穿。所以,陆小曼只好梗着脖子跟徐志摩硬来,希望徐志摩就范,放弃劝她去北京。从1930年10月到1931年11月飞机失事,他俩为此事争执,其实也就一年的时间。
只是惩罚来得太突然又过于惨烈,往往有我们所不能承受之重。
电影里的男主角,十年都走不出那一场噩梦。有一段特别虐心,已经再婚生子的前妻与他在转角相遇,哭着告诉男主,她已经不怪他了,希望他不要再自我折磨。男主泪流满面,无言以对。最后男主说:I can‘t beat it。
最爱的人为自己的任性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悔恨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信念和意志。
陆小曼听说徐志摩飞机失事,第一反应是无限恐慌地把送信人关在门外,不听、不看任何与之有关的消息,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才渐渐接受现实。
颓废了一个多月以后,陆小曼突然起来了,开始用积极忏悔的行为来证明他们曾经的爱情。
让我想起她9岁那年挨过的一记耳光:不痛不发。
从此,别人骂她,她不辩解不反击;徐家给她钱,她也不要了。顷刻之间,她换了一个人。这是我在陆小曼身上看到的最让我动容的一面,也是我坚持写她的初衷。
人孰无过?错了,用正确的姿势去接受惩罚,谁说这不是人性之光?
—— 杂议二:关 于 作 ——
作在我眼里,有两种。
有一种作,是纯作,没目的,没对象,只有情绪发泄,为私欲;还有另一种作,是反抗和叛逆,并由此附带情绪混乱。
人人都说陆小曼作,对王赓作,对徐志摩作。但她这两个时期的作,分别属于第二种作和第一种作。
对王赓作,是因为陆小曼年轻不懂,误入了错误的婚姻,而时代对女性太过苛刻,不容许她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可她偏不认命,想要第二次选择的机会,这本身没错。错的是那些老夫子,在自己娶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同时,却双标地认为女人再嫁是失德失贞。
对于这个阶段的作,陆小曼认识很清醒,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所作所为,她为此遭受的不公平非议,心中自有不服。
而对徐志摩作,陆小曼的确是错了,是纯作的行为,是为懒散和逃避找借口。对此,陆小曼悔恨了三十多年,她把所有的反思都写进了徐志摩文集的序跋里以及跟徐志摩有关的一切回忆中。正是这种追悔和反思,让陆小曼重新找回了自我,成为了她一直想成为的、也是徐志摩期待她成为的样子。
其实翻开历史会发现,很多历史人物,都有第二种作,历史能够一直向前,也少不了第二种作。
—— 后 记 ——
再说王赓:
关于王赓,有一件小事要提。陆小曼和徐志摩结婚,王赓送礼了,还送了一幅字:苦尽甘来方知味。不得不说,他是一个胸怀磊落的大丈夫。
不过命运对王赓很残忍,除了婚姻是个悲剧,他的政治生涯也是一言难尽。
王赓的履历十分尴尬。有才,曾经也得到过重用,可是一直没什么特别瞩目的成绩,与起点跟他类似的孙立人和蒋百里相差甚远。
这一方面是社会对他拔苗助长,另一方面,他自己过于毛躁,太想证明自己以致失了方向。这是穷人家天才孩子会遇上的瓶颈:有了天才,也有了伯乐,还要对现实世界和自己有个清醒的认知,容不得丝毫糊涂。王赓是西点的高材生,但西点培养的目标是战术牛人,必须要到部队基层学以致用,那一套才能发挥作用,比如巴顿、麦克阿瑟,走的便是这条路子。而王赓回国不久,去哈尔滨当警察局长,是冲着官场去的,反而把他的特长给丢了,而他对官场,实在是个菜鸟。天才而不自知、不自明,所学不能即刻落地,发挥成为特长,本身就容易悲剧。
王赓有两度被人诬陷上军事法庭:一次是说他贪污;一次说他向日军进献地图。虽然最后都被证明无辜,但给人印象极为糟糕。
1943年,中、美、英在开罗召开首脑会议,美方指定要王赓参加,本来是美方的信任和好意,但对王赓却是催命符。
彼时王赓重病在身,蒋介石不顾王赓身体状况,强行让他飞往开罗,同月,王赓在开罗病逝。北非盟军以隆重的军礼安葬了他。至今,王赓的墓仍然留在异国他乡。
另外,王赓在陆小曼之后,跟一个美貌的广东姑娘结婚,两人有过一个儿子。
(另:感谢 @午后 对相关资料的指正,有感而发的东西,实在更需要严格的资料求证态度,才可以更好保证不被情感态度影响公正客观,希望我以后再写人物传记能记住今天午后知友给我的启发,尽量保证有情感有态度求公正求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