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落实...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夏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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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 (027)81363168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42号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落实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受托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工作和政策管理。
(七)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按规定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制定全区公费医疗支出管理办法,编制全区公费医疗年度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发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围绕区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区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执行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等工作。承担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陈新文: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曹小琴:负责机关事务、党务管理、意识形态、人事教育、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基层财务、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刘会建:负责“三农”、企业、经济建设、科教和文化财政财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财政驻村工作队工作。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张维录:负责财政社会保障、土地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大健康产业园财政协调和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二级调研员蒋功夏:负责财政法规税政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万立华:负责安全生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会计管理、财政出借资金(县域经济调度资金)清收和财政文化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邓孝纯:负责机关党务、财政综合、综治信访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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