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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市公司和关联人收购商标等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通知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8 2716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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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深圳市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各上市公司:最近出现多起上市公司用大量资金向关联人收购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此类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在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时,应当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各项要求,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财务顾问报告应当至少对以下两方面发表意见:1、对该无形资产历年形成中关联双方的贡献进行量化分析,确定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分摊比例;2、对此次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声明自身的独立性。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此次关联交易是否公允、财务顾问是否独立发表意见,同时还应当至少披露如下事项:1、此次交易前公司与关联方有偿使用此无形资产的协议情况等;2、此次交易完成后,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用前三年与未来三年对比的方式,披露该项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特别是对每股收益的影响);3、此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的对方是否继续使用该无形资产;如果继续使用,还应当披露有关协议。三、上市公司应当在指定报刊上披露评估报告的摘要内容,至少包括评估标的、范围、方法、关键结论或建议等,此外,还应当将评估报告全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站(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如果评估报告内容涉及商业机密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披露该部分的内容。四、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以上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0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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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和解的案子还能再起诉吗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方和解的案子还能再起诉吗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和解的案子是否还能再起诉,主要取决于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和解协议已经获得履行,一般来说是不能再次起诉的。因为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无需经过法院。一旦协议达成并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得到明确和解决。 然而,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履行,或者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但经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此外,如果和解协议有失公平,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和解协议。 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先确定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如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双方的和解只是针对民事责任部分,刑事责任部分仍然需要由国家机关进行追诉和处理。因此,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诉讼。

公司类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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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事项中,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购权?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挂牌公司在推出股票发行之际,所有现有的股东均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新发行股票的权利。 具体而言: 首先,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的挂牌公司股票,其现有股东具有优先认购的资格; 其次,每位股东可以优先认购的股份份额上限,是以股权登记日期当天,他们所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与其拟发行的最高股价份额的乘积来计算得出; 最后,如公司章程中有特殊条款关于优先认购权的规定,应按照章程执行。 在此提醒各位投资者,在挂牌公司进行股票发行的过程中,股票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必须明确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通常情况下,如果股东选择放弃优先认购权,需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文件或通过发布公告设定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期限。 若超过该期限,股东仍未支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认购权。

关于加盟费退还问题,可向何处进行投诉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加盟费退还问题,可向何处进行投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电子眼设备通常无法识别和监测驾驶员有无驾照。 作为一种辅助执法工具,电子眼被设计用于拍摄并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逆行等等。 然而,它无法直接检测或核实驾驶员是否持有有效的驾照。 因此,无证驾驶只能在交警人员经过实际调查后,例如查询其证件信息或者现场询问待定下结论时才能够被定性,这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所决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举证责任及责任分配原则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举证责任及责任分配原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处理公司人格否认的争议时,举证责任通常由公司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自行承担; 然而,对于具体的证据收集工作,则应根据举证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股票、股权、股份,这三者有哪些区别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针对股票、股权、股份,这三者有哪些区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 股票系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颁发的,用以证明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所有权的合法文书、证明。 股票作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正如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一样,构成了股份公司资本运作的重要媒介。 2. 股权即为股东权益的简称,它是指在公司中所享有的取得经济利益以及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实质性权利。 根据行使权力的具体情况,股权可区分为优先股、普通股、后配股以及混合股四大类。 其中,普通股是指其收益随股份公司的盈利状况而变化,同时也限制了股东部分权利的一种股票类型。 普通股股东并不享有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但却享有股息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要求权以及新股认购权等相关权利。 此外,普通股股东还具备股票转让权,即股票持有人无需征得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同意,便可依据自身意愿随时进行股票的出售或转让。 3. 股份则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计量单位,同时也是划分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计算单位。 股份不仅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要素,更代表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且股份的价值亦可通过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来体现。 4. 股权与股份紧密相连,股权的存在必须以股份为前提,反之亦然。 股份是股权的基石,而股权则是股份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因此,股东所能享受的股权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呈正比关系。 5.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票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而股份则是股票的内在价值所在。 换言之,持有某家公司的股票,便意味着占有该公司的股份,具备成为该公司股东的资格,并有权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 持有股票的数量越多,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也就越高,从而能够行使的股东权利也就越广泛。 风险提示: 当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出反对票的股东均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然而在此期间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者; (二)公司实施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行为者;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以维持公司存续者。 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若股东与公司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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