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何在杰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40号2幢1-1、1-2号的涪陵何在杰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编号:PDY97452750010217D2182)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