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借名买车”躲债务 异地扣押促履行
2024-05-14 10:09:36
 

  中国法院网讯(曾国青 黄懿昌)“法官,我看到了被执行人借用他人名字购买的车辆了!能不能来帮我们执行。”申请执行人激动地拨通了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

  “您先盯着,注意安全,我们马上赶来!”

  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周某的举报线索后,迅速行动,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据悉,周某申请执行谢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剩下20余万元未履行,通过线上查询未发现谢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据申请人反映,谢某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且看到过其驾驶一辆新小轿车在外出行,可能将车辆登记在其他人名下。

  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经多次前往银行和相关汽车销售公司调查核实,最终查证被执行人谢某在2023年将其本人名下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转至其亲属名下,并利用其亲属的名义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以上的轿车。为顺利推动该案执行,执行干警密切与申请执行人对接,经多方寻找最终发现该车辆,并成功将该车扣押。

  此外,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向被执行人谢某及其亲属释法明理,告知躲避和抗拒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情形。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谢某便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宁都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找和财产处置力度,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