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创新实施国企总审计师派驻制度 深化国企监督

2024-05-11 17:35:27 来源:济宁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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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近年来国资国企监管难题,梁山县强化“全方位、穿透式”审计监督,创新实施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派驻制度,着力念好“研、派、驻、考”四字要诀,极大提升了国有企业监督质效。有关经验做法入选《2023年度山东审计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被省审计厅列为2023—2024年度重点科研课题。梁山城投集团作为总审计师派驻试点单位荣获“2023年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获省审计厅发文表彰。

  发挥“研”的作用,明晰工作路径

  一是厘清问题症结。加大国企审计监督力度,近年来完成了7个国有融资平台资产质量和运营风险专项调查,特别是对改制后的4个国企集团实施“穿透式”审计,发现政策执行、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监督整改。

  二是精研工作路径。深入《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新《公司法》等文件的核心精神,全面吃透上级政策要求,确立了“设立监事会—健全审计委—加强审计监督”的国企监督路子。

  三是做好顶层设计。在吃透上级政策、参考外地经验基础上,县委审计委决定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派驻制度,由县审计局牵头选派“国有企业总审计师”、负责对总审计师进行考核监管,派驻总审计师享受企业副总待遇、列席重要会议并实施监督,建立“总审计师+内审”全方位监督模式。

  突出“派”的优势,树立审计权威

  一是规范总审计师招聘,精选专业人才。2022年明确“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工作思路,在城投集团率先建立总审计师派驻制度,试点成熟后,于2024年在全县国企推开。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委、组织、财政、国资部门为成员的审计师招聘领导小组,县委审计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通过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对象。

  二是强化总审计师管理,明确任务职责。印发《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派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委审计办为总审计师派驻单位,牵头制定《县属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任前告知书》,明确总审计师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对被派驻单位颁发《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聘任书》,明确聘任期限和要求。派驻期间,总审计师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及时向审计办、国资中心汇报监督情况,年底由县委审计办负责考核。

  三是树立总审计师权威,发挥独特作用。派驻总审计师依法列席被派驻企业董事会,直接对审计办负责,对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可直接反映到审计、国资部门。2023年以来,城投集团总审计师向县委审计办、国资部门呈报专报3篇。

  创新“驻”的措施,凝聚监督合力

  一是探索“派驻+内审”,实施全方位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梁山县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网格化”工作制度》,强化乡镇、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内审人员配备。2023年在城投集团建立“派驻+内审”制度,成立城投集团审计法务部,配备3名内审人员,同时要求暂时未设立总师的企业,健全内审机构、配齐内审人员、完善内审制度。

  二是探索“决策+专项”,实施全领域预警。城投集团派驻总审计师不断拓展监督范围,探索实施了“1+N”监督模式,即发挥1个“探头”作用,全程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全面监督重大事项;开展绩效、管理、工程等N个专项审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23年以来,完成审计项目7个、查出问题15个、涉及金额13.3亿元。

  三是探索“主业+统筹”,实施全要素协同。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调查时,抽调城投集团总审计师和内审人员参加,“以审代训”提高内审人员水平。城投集团总审计师谋划2024年审计重点时,提请审计部门协助谋划,确保内审工作的可行性。

  强化“考”的效能,形成制度优势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制定《梁山县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考核暂行办法》,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模式,全方位考核派驻总审计师“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实绩情况。

  二是细化考核流程。会同县国资中心组建考核小组,采取座谈交流、企业评议、查看现场、民主评分等方式开展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对总审计师综合评分,评分结果由审计办向派驻单位通报,并向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抄送。

  三是强化考核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总审计师绩效年薪挂钩,对考核“称职”及以上、成绩突出的,全额发放绩效、公开通报表彰;对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按有关程序解聘。城投集团总审计师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有效激发了派驻总审计师的干事热情。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