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过程: 2007年9月1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7年11月7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8年7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8年10月16号,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效金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效金上诉。 2009年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1年8月,安徽省高院依法首次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2014年7月3日安徽网讯,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已获得法院减刑20个月的裁定。这是王效金入狱服刑以后,第二次获得减刑。 王效金历任安徽省亳县机械厂、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县经贸委秘书、科长,亳县古井酒厂副厂长、厂长,亳州市副市长,古井酒厂厂长,阜阳行署专员助理、古井酒厂厂长,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古今集团董事长,亳州市委副书记、亳州市委常委,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在进入古井酒厂之前,王效金曾在亳州双沟区老王庄插队,并先后在亳州机械厂、亳州工业公司工作,是